雞澤縣人民政府
關于取締縣城示范區內油炸類攤點的
通 告
為切實改善我縣環境空氣質量,深入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防治攤點油煙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縣城示范區是指民生路以南(含民生路),新東環以西(含新東環),祖望大街以東(含祖望大街),司馬堡村以北的區域。
二、縣城示范區內全面禁止產生油煙類流動攤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縣城示范區內從事產生油煙的炒、煎、炸、烤工序的店外早餐攤、流動小吃、燒烤攤點等。
三、廣大居民群眾應當自覺遵守上述規定,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縣有關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邯鄲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四、凡妨礙、阻撓行政機關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歡迎廣大居民對示范區內產生油煙類流動攤點進行舉報,舉報投訴電話:7516929。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雞澤縣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