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縣第二幼兒園教學樓項目位于邱縣合義路東,實驗中學西校區運動場西側。經現場實地衛星定位測量,該項目距邯鄲市龍港化工有限公司最近的重大危險源(甲醇儲罐區)為205.94米。2011年我市環保局批復《邯鄲市龍港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氨醇擴能改造、2×5萬噸甲醛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時,設定的衛生防護距離為1000米,在此范圍內禁止建設學校、醫院、居民區等環境敏感點。經該縣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專題研究確定,該項目選址不符合100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存有安全隱患,現責令停止建設,另行選址。(呂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