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經案件初步審理,嫌疑犯廉某,男,現年52歲,系邯鄲市雞澤縣雙塔鎮馬坊營村人,據犯罪嫌疑人交待,他在2016年十月中旬,從邢臨公路旁一家無證個體經銷商商販那里以低價格購進無碘精制工業鹽2000斤、劣質大鹽1000斤進行非法銷售,嚴重擾亂了鹽業市場正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規定,對案犯廉某所販賣的無碘精制工業鹽和劣質大鹽,依法查處,并沒收全部違法鹽產品,對其販運工具三碼車輛進行扣押,現將此案移交公安、檢察機關做進一步的偵查,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區鹽政管理稽查大隊在大隊長溫春豐表示:“隨著鹽業公司的“下海”、轉型,過渡期間就怕有鉆空子的不法分子,為此我們稽查大隊尤其要加強監管,保證居民吃上合格放心鹽”。(記者 鄭風莉 通訊員 趙明 馬生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