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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聞]11月中旬起,央視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記者在當地跟隨貨車,進行了實地調查采訪。幾百公里的路段上,就拍攝到了運管、城管、路政幾個部門,對運輸車輛輪番上陣的罰款場面。面對司機的投訴,城管局的負責人竟然提議司機辦個罰款的包月,如此荒誕的說辭,讓人既氣憤由好笑。這位城管局的負責人似乎已經忘了自己的行政職責、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本應該爛熟于胸的法律法規……
不超重不超長不超寬,貨車司機被罰7200元。
11月17號,《經濟半小時》記者在天津遇到大貨車司機王海軍的時候,他正一臉沮喪在停車場檢修自己的車輛。他告訴記者,現在的運輸生意不好跑,前幾天一筆稀里糊涂的罰款,一下子就讓他花掉了7200元。
貨車司機王海軍:本身罰款交5000塊錢,再交1000塊錢拖車費,再交1200的停車費,這幾天的時間就是七八千元錢就沒了。
王海軍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11月7號中午,他開著自己家的這輛半掛車,車上拉的是泡沫板和彩鋼板,總重量還不到5噸,車輛正常行駛在天津至塘沽公路上的時候,忽然前面出現一輛交通執法車,并示意他靠邊停車。
貨車司機王海軍:我也不知道犯啥錯誤了,我也不知道什么事??窟叞赏O铝耍O铝?,他們也沒拿證件,直接就是要我上崗證和營業證,我就給他了。
這時王海軍才知道,攔車的這些人是天津市東麗區交通運輸管理局稽查大隊的執法人員,這些運管執法人員告訴王海軍,他的車輛涉嫌超限運輸大件貨物,并要求他把車開往對方指定的停車場,自己拉的還不到5噸的貨物,怎么成了涉嫌超限運輸大件貨物呢,王海軍死活想不通。
貨車司機王海軍:拉了一車泡沫板,彩鋼板,15米長, 一米寬,拉了30塊,重量是5噸左右。我行車證是27噸的。我拉5噸,什么也不超,不超長不超寬不超高。
司機王海軍被扣的貨車(現場照片)
不過王海軍說,這些人根本不聽他辯解,一名運管人員還坐進了他的駕駛室,監督王海軍把車開向城區內的停車場方向。雖然有執法人員在一旁,但王海軍擔心大型貨車進城被罰款,他選擇了外環路繞道行駛,此時,讓他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現了。
貨車司機王海軍:他那個車在后面追我,追我到我前面急剎車,就想讓我停車。他在前面總是靠我,往我前面停,完了踩急剎車。我就躲他,一會往左面拐,一會往右面拐,從快車道到慢車道,從慢車道到快車道,結果(追我)能有將近1000米。
原來,執法車輛以為王海軍要強行駕車逃避處罰,于是在公路上上演了驚險的超車截停一幕。最后,王海軍的車被逼得實在無路可走,停在了快車道上,雖然《經濟半小時》記者采訪時事情已經過去了十幾天,但提起這件事,王海軍仍然感覺后怕。
貨車司機王海軍:我一急剎車,就差一點沒撞上前面車,也就差20厘米吧
急剎車。剎車印后面能拖出去20米,速度比較快當時,在快車道上,車還是歪歪斜斜的停在快車道上,好懸沒出事。
司機王海軍的貨車被截停在快車道上(現場照片)
在被強行截停后,王海軍才想起來,在他印象中,根據2004年交通、公安、發改委三部門聯合下發的文件,超限超載認定、處罰必須由交通、公安執法人員共同組織實施,而眼前只有運管執法人員。王海軍開始質疑對方,在沒有交警配合就上路攔截車輛是違規執法,并拒絕把車開到停車場。面對王海軍的質疑,對方干脆叫來了一輛拖車,把王海軍的貨車強行拖進了一家停車場。
貨車司機王海軍:車給我別停以后,叫個拖車來,直接給我拖走了,也沒經過我同意,強行拖走的。
《經濟半小時》記者:拖到哪去你也不知道?
貨車司機王海軍:不知道,拖到哪我就不知道了。
王海軍的貨車被拖車拖走(現場照片)
隨后王海軍被帶到了東麗區交通運輸管理局。直到當天下午,王海軍才在處罰室拿到了證據保存清單。而按規定,即使超限也應是先開據清單再扣車。此時處罰結果也出來了,王海軍被認定為超限運輸大件貨物,按照上限罰款三萬元。
貨車司機王海軍:我覺得他們(運管)執法不合理,我就沒交。我尋思跟他們研究研究到底怎么回事。他給我講,有一個姓湯的隊長說,給你打比喻,你就拉一根鋼筋,超過14米也是大件。就給我這么解釋的。
此時王海軍才搞明白,天津東麗區運管執法人員所說的超過14米就是大件貨物,依據的是交通部1996年3月1日實施的《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管理辦法》。不過交通部2000年發布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中,車貨總長18米以上才算超限,而天津市政公路管理局2013年施行的《天津市查處非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規定》,對于超限的大件貨物,也是按車貨總長度超過18米計算。并且即使是超限,天津的規定也只是處以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而對他的罰款上來就是三萬元。
貨車司機王海軍:頭一天少三萬不給解決,少三萬不給解決,周一去磨,他說交一萬吧,可以研究研究商量商量,交一萬塊錢得了。一萬塊錢也接受不了,一個月也掙不了一萬塊錢,就繼續跟他商量找關系。也沒辦法了,拖個關系找找人,最后罰了5000元。
5000元罰款單
王海軍說,除了罰款5000元,他還交了2.7公里的托車費1000元,6天的停車費1200元。這就是位于天津外環雪蓮橋附近王海軍被要求指定停車的地方,位于一家沙場內的停車場只有一個工作人員。這名工作人員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這里確實是每天大車200元,而他們每掙一百元要給交通局交60元錢。
停車場工作人員:我告訴你,我這一天撕的發票,不說只有你這點錢。撕得票得上交管局。你知道啥意思嘛,給你們撕票,我們一樣也是報稅,明白嗎?
給你們撕100元錢票,我們交60元錢稅。
《經濟半小時》記者:100元交60元的稅?
停車場工作人員:你們就這規定,你弄嗎?不弄車場你就別干。
就在對王海軍的遭遇采訪期間,11月21號,《經濟半小時》記者暗中跟隨東麗區運管執法車輛又有了新的發現。這是在天津津塘公路附近拍攝到的畫面。記者注意到,三名運管人員在沒有交警陪同的情況下,直接上路攔車。在這個十字路口的三個方向攔截過往車輛。而另一名穿著不同服裝的幾個人等在路邊,一輛拉著危險品的車被運管人員攔住后,同樣要求這輛車開往停車場。
貨車司機:我桶里有點底,我尋思抹抹再用起來。危險品的話,你讓我拉我都不敢拉。
執法人員:不能走城區,這是政策,不是刁難你。我剛才請示領導了,到時候你跟領導說。
貨車司機:我這個包裝不能扔溝里吧?
執法人員:我也沒辦法,我剛才請示領導了。
運管人員根本不聽司機的解釋,隨后那名一直在旁邊等待的人就直接上了駕駛室,押著這臺車開往停車場,《經濟半小時》記者此時了解到,這也是一家停車場的工作人員,他透露說,自己經常跟著運管人員上路執法。
記者:你那一天停車費多少錢?拖到停車場一天多少錢?
停車場工作人員:不一定有大車有小車。
記者:大車多少錢?
停車場工作人員:大車有100元的,有200元的。
記者:像我們17米的車多少錢?
停車場工作人員:200元錢一天。
《經濟半小時》記者跟隨運管執法車輛來到這家停車場,這家停車場設在一家磚廠內,里面停了十多臺車被扣車輛。第二天記者再次探訪這家停車場,停車場看門人拒絕陌生人進入。
停車場工作人員:個人承包的,指這賺錢。
記者:這個車場是個人的啊?
停車場工作人員:就是個人的,就是承包的,包出去了,明白了嗎?
那么王海軍遭遇的是不是違規執法呢,記者隨后來到了天津市東麗區運管局,在聽了記者的講述后,東麗區運管局法制科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次執法確實存在很多問題。
天津市東麗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工作人員:就你們運管局,你們這種執法行為太野蠻,
太粗暴,而且執法過程當中違紀,我們不同意私自調用拖車,而且拖車費又不交不行,停車場費特別高,有沒有資質,收費那個標準是不是法定的。
《經濟半小時》記者:對,我們要知道這些。
天津市東麗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工作人員:你必須跟市政府公路三亂辦公室聯系,去反映。
這位工作人員還透露,交通局的這個稽查大隊有24人左右,其中外勤有14個,外出執法的有7個組。每年都上繳的罰款有幾百萬元,雖然罰款是直接繳上級財政,但罰款多少直接關系到稽查大隊領導升遷。
天津市東麗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工作人員:有一點我們領導特喜歡。他每年我們領導聽報告的時候,他只聽數字,他這個數字一旦高了,他認為是對工作的一個認可。你懂我的意思吧?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因為東麗區這方面罰款比較嚴重,所以很多司機寧可繞路走,也不會選擇從東麗區通過。
天津市東麗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工作人員:其它區縣我們在一塊開會的時候
笑著對我說,你知道他們出一套順口溜,給你們東麗區都啥話嗎?寧挨一頓炮(打),不走東麗道。我寧可繞外環我轉一大圈,我也不路過你東麗區的道。他們說東麗區換了湯隊之后,逮到了,沒毛病的給你弄出點毛病出來,有毛病的往死了罰。
那這些問題應該如何解決呢,這位工作人員說,司機們投訴的問題在東麗區交通局根本解決不了,他建議司機向市治理公路三亂辦公室反映情況,如果實在不行可以向求助媒體。
天津市東麗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工作人員:你們投訴的結果是什么,你知道嗎?就是不了了之,我實話告訴你了。
《經濟半小時》記者:怎么會不了了之呢
天津市東麗區交通運輸管理局工作人員:因為你知道什么叫投訴嗎?投訴說白了,對老百姓來說,好像是一個伸冤的一個方式。其實在我們行政部門,關門說說白了,他是給的建議和意見。既然是建議和意見,就可以采納可不采納。
即使是拉一根鋼筋,也會被認定為超限運輸,這樣荒誕的理由,連當地的交通局工作人員也承認,有些罰款確實屬于公路三亂。根據相關條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重點在客貨集散地進行監督檢查,并沒有攔截路上正常行駛車輛的權力。但在隨后的調查中,《經濟半小時》記者在公路上看到了一些更離譜的事。城管部門也加入了公路罰款的行動。
貨車司機天天交罰款,城管人員竟建議包月繳費。
11月24日,《經濟半小時》記者來到寧河縣,一出蘆臺西收費站路口。就見到了城管的執法車停在高速路口,過了下午三點多,路上的貨車逐漸多了起來,路上的這些城管從車上下來,開始伸手攔車,一輛運載成品紙的貨車被城管攔了下來。
《經濟半小時》記者:一般都罰多少錢?
貨車司機:五十元錢。
《經濟半小時》記者:有發票嗎?
貨車司機:有的時候有票,有的時候沒票。
《經濟半小時》記者:每天都罰嗎?
貨車司機:每天都罰。
《經濟半小時》記者:天天罰?
貨車司機:天天罰,來一趟罰一趟。
不由分說,這位司機就被罰了50元錢,記者注意到,這是一張由寧河縣城管局出具的罰款票據,至于為什么要被罰款,司機說他也不敢問。這位被罰的司機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他們往高速路口附件的一家造紙廠運送廢紙殼,然后再把成品紙運出去,五十元錢雖然不是很多,但只要經過這里幾乎都要交錢。
貨車司機:天天挨截。剛才我不講了嗎,土匪還不天天截呢。這個天天截,
比土匪還要厲害。每天都截,24小時。
《經濟半小時》記者隨后跟隨一輛從蘆臺西站駛出高速的貨車進行了體驗,剛一出高速收費站,這輛車就被城管的人攔下來。
《經濟半小時》記者:咋回事這是?
執法人員:交罰款呢。
《經濟半小時》記者:這是啥罰款?
執法人員:苫蓋不嚴。
《經濟半小時》記者:咱們是什么部門的?
執法人員:綜合執法。
《經濟半小時》記者:綜合執法是什么部門。
執法人員:城管。
《經濟半小時》記者:照顧一下,我一天一次。
執法人員:我知道你們是一天一次。我和你說所有的車,都是一天一次。
看到司機討價還價,城管人員明顯有些不耐煩,直接撕下一張50元的發票。
執法人員:你兩車交五十元,票拿著。
兩輛車收了50元錢之后,城管便催著這兩輛貨車快點通過?!督洕胄r》記者注意到,在寧河縣僅有的兩個高速路出口,幾乎24小時都有城管的執法車停在這里,不時對過往車輛進行攔截和處罰。為了弄清這些城管隊員為什么會堵在高速路口罰款,《經濟半小時》記者跟隨反映問題的司機來到寧河縣城管局,一位副局長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以前就有很多人來反映過這個問題。
天津市寧河縣城管局副局長:我們這多了。像這種情況,不是你這一個單位找來了。
記者:挺多人反映這個問題嗎?
天津市寧河縣城管局副局長:是。
當聽說貨車司機訴說每次路過都會被罰的煩惱,這位副局長干脆給司機出謀劃策,建議司機花幾百元錢包月,那樣還會省些錢。
天津市寧河縣城管局副局長:你一個月交多少錢,你車可以走。我們本都是這樣交著,都是跑這個城區道。按月份交錢了,人家的車就可以走。
記者:就是月票?
天津市寧河縣城管局副局長:對。
城管上路攔車罰款的依據是什么呢?《經濟半小時》記者找到城管局的法制科,法制科的科長告訴記者,一些拉土車和拉紙殼的車影響了市容環境,所以城管會對這些車輛進行處罰。當記者追問,為什么城管的車堵在高速路口罰款時,這位科長情緒有些激動起來。
天津市寧河縣城管局法制科科長:這話說有點不妥。但是反過來說,如果不在那個口截著,一個車也控制不住,一個也逮不著,一個也處理不了。
法制科長一面堅持說執法有依據,一面卻承認這些罰款都沒有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還要把50元罰款退還給同去的司機。
被罰司機:罰款也沒有這個決定書,就給一個50元錢的票
天津市寧河縣城管局法制科科長:這個絕對有一個簡易出發決定書,這個他缺這個,程序上。
被罰司機:你罰得讓我不明白。
至于每年上路攔車寧河城管能夠罰回來多少錢?法制科長避而不談,但自己在財務室見到領取票據的本子已經標號到了第23本。在寧河,讓司機們提心吊膽的不僅是城管。這些日子司機老劉一直在寧河幾個部門之間來回奔走,反映自己的遭遇。今年四月份,他因為超載被寧河路政罰款1萬元,但想來想去,老劉覺得罰款不合理。
司機老劉在收費站被攔下
司機老劉:下高速的時候過磅當時是49噸多。然后下了車之后運河公路執法給攔下來,當時看了過磅單,他說不行。把帶到過了一下磅,過了56噸1,要進行處罰,說我們超了1.1噸。
老劉說,兩次過磅竟然差了近七噸,這樣的結果讓他目瞪口呆,但寧河的路政執法人員不由分說,當場就提出要罰款兩萬元,他四處求情才最終確定交一萬元錢。
司機老劉:當時要兩萬塊錢,弄的大半天之后花了1萬塊錢給放行了。然后還交了一個100塊錢的過磅費,150塊錢的看車費。這個心里非常不舒服,按國家規定看單費應該不讓出。當時我就給他說了,他說那不行,你到這來是個人停車場,過磅費停車費都得收。
按照2004年交通、公安、發改委三部門聯合下發治理超載超限的文件,治理超限部門應該對超載貨物卸載后再予放行,而這里的工作人員告訴老劉,根本不用卸載。
蘆臺治超站工作人員:不卸貨。
老劉:不卸貨卸啥?
蘆臺治超站工作人員:不卸貨,我以為卸貨呢,聽你剛才說是卸貨。
老劉:應該是卸
蘆臺治超站工作人員:卸什么卸?你以為真的會卸嗎?
老劉:嗯。
蘆臺治超站工作人員:現在這個都不卸。
按照國家規定,對于貨車地磅稱重允許有5%的誤差。老劉的車輛核載55噸,也就是說,即使是56.1噸也算正常,但寧河路政堅持要求罰款一萬元,才最終放行。老劉在交款的時候才知道,他并不是最委屈的,在這,竟然有的司機是因為超載200公斤被罰。面對司機的質疑,路政人員的回答卻耐人尋味。
蘆臺治超站工作人員:一共超240公斤。一樣,260公斤和240公斤是一樣的。油箱油加多一點少一點,那是你的事,你拉來一車水來我也不管 。
司機老劉交錢的時候,正好遇到一個司機拿著一疊錢,這個司機的三臺車同時被扣,一共繳納了9萬元,才被放行。
11月25日,老劉和維權司機代表王金伍來到蘆臺治超站,反映超限站亂罰款和收取過磅費和停車費的問題。治超站的站長告訴王金伍,超載200公斤就罰款是因為當時處在階段性治理期間。
寧河縣蘆臺治超站站長:超載200公斤以上,就是三萬元錢。200公斤以上都是三萬元錢,我們是在治理期間。
《經濟半小時》記者:你治理期間到啥時候結束?
寧河縣蘆臺治超站站長:那你別問我。
治理期間為什么就要違背規定罰款,治超站負責人最終也沒有講清楚。對此,維權司機王金伍給出了自己的分析。
維權司機王金伍:天津市2010年出臺了超限公路行駛規定,規定10%之內不罰款,超過50公斤罰到500塊錢?,F在2013年7月1號又5%不罰款,
超過這個規定是1500塊錢罰款,10%到30%罰到1500到4000?,F在都罰到三萬元以下,對于它自己有利了,我就照著對我有利的規定罰。
王金伍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他曾對這里進行過多次調查,這里不僅經常性違規對往來貨車罰款,而且即使是對真正超載的車輛,也違規處理,從不卸載,罰款了事。針對司機們反映的附加收取過磅費和停車費,治超站的站長也承認,這個停車場其實是租賃的。
寧河縣蘆臺治超站站長:(停車場)是企業行為,和我們沒關系。只能給你協調這事。
《經濟半小時》記者:停車場是承包的還是租賃的?還是下屬單位的?
寧河縣蘆臺治超站站長:租賃形式的。這是流動的也可以租賃,國家規定。
《經濟半小時》記者:反正停車場時歸我們管是嗎?
寧河縣蘆臺治超站站長:業務上歸我們管。
《經濟半小時》記者:那收費上和我們有什么直接關系嗎?
寧河縣蘆臺治超站站長:收費上不應該收。
然而,反映歸反映,當《經濟半小時》記者離開寧河時,在這的高速路入口,路政的執法車輛仍然在對過往車輛一輛輛攔截著。
【半小時觀察】
面對司機的投訴,城管局的負責人竟然提議司機辦個罰款的包月,如此荒誕的說辭,讓人既氣憤由好笑。這位城管局的負責人似乎已經忘了自己的行政職責、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本應該爛熟于胸的法律法規。梳理記者在天津采訪所看到的現象,表面來看,是多個部門在交叉執法、多頭執法、違規執法,但本質上,其實還是部門利益、局部利益在作祟。對于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十八屆三中會全明確提出,要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我們期盼著地方政府能拿出改革的勇氣,從公路管理機制入手,在這方面先行先試。改革,就是推動建立新的科學的社會運行機制,更多更好的為人民群眾的生活,國家的經濟建設,社會的和諧管理提供服務,規范權力的合理合法使用,必然會觸及一些部門的利益,面對改革所提出的要求,強調這樣那樣困難的地區和部門,我們可以借用習近平同志在山東考察時引用的那付對聯: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飯,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不對群眾負責,最終歷史和人民都將對其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