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26日,王女士在參加2014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因為在準考證背面進行了運算,被主考老師“請”出了教室,并取消了單科考試成績。
王女士認為,自己是因為沒有草稿紙才不得已在準考證背面涂寫,受到這樣的處分有些“小題大做”,對自己不公平。而昆明市財政局會計監督管理局考培處則表示,該考生違反了“未用規定紙、筆作答”考場紀律,已對其從輕處置。
考生被要求寫了“違規情況說明”
26日早上9點10分左右,正在昆明理工大學新迎校區參加會計實務考試的王女士碰到了運算題,她便拿過自己的準考證在背面進行運算。隨后,她被另外一位老師帶去了考務中心,在那里她被要求寫了一份“考生違規情況說明”。
王女士回憶,她在考務中心老師的口述下,寫了如下內容:“……本人王XX因在準考證上打了草稿(考試開始之后,草稿紙發放之前),違反了《全國XX規定》第六條第(一)條‘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未按規定放在指定位置’的規定……”
王女士被當場告知取消單科考試成績,在簽字、摁手印之后,她被帶回考場,收拾自己的東西。而她的“違規情況說明”也被一同前往的老師轉交給監考。“那會兒,考場里的其它考生已經拿到了稿紙。”辦完這些手續,還不到10點鐘,她說:“開考一個小時后才能離開考場,我在門口等了一會兒才讓我出去。”
監考單位稱開考前已發草稿紙
離開之后,王女士又重新看了一遍考生須知和規定,覺得這個處罰“沒什么道理”。“當時才開考,很多老師在考務中心整理試卷。加上那位主考老師很強勢,我整個人都懵了,就隱隱覺得是不是真的違反什么規定了,所以才簽的字。”心有不甘的她再次返回考場,想再為自己爭取一次機會。但卻被主考老師告知,離開考場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場,“我完全可以說你干擾考場秩序。”王女士回憶,這名主考老師態度“很有問題”:“在我之前,他把旁邊一個考生的計算器外殼拆下來檢查,弄得呯呯啪啪響。我出了教室后,他說‘考試規定不能在準考證后面涂寫,我完全可以說是你攜帶進來的’。”這名主考老師告訴王女士,不僅是她,其他考場有帶優盤的,帶教材的,都被按規定“請”出了教室。
當天參與考試監考的昆明理工大學負責對外承接社會考試的負責人表示,開考后,新迎考點的主考按例進入考場巡查,發現考場中有一名考生的準考證背面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字跡,便按例將其帶至考務中心,由主考單位對其是否違紀進行認定。這名負責人同時明確表示,開考前已經發放了草稿紙,“幾千個人都有草稿紙,不可能就她一個沒有。”
對自己因為在準考證上打草稿而被取消考試資格,王女士覺得很委屈。她說:“準考證是自己從網上下載打印的,A4紙大小,上半部分是個人信息,下半部分是‘考生須知’。”從她出示的照片來看,準考證背面共計10條內容,其中,涉及草稿紙和準考證的內容分別為:進入考場后,考生須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置在桌面上方以備檢查;考試結束后,考生不得將試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考生須妥善保管準考證,以備考試和領取合格證之用。
回應
昆明市財政局會計監督管理局考培處:
考生單科成績被取消不影響下次報考
針對這名考生的質疑,昆明市財政局會計監督管理局考培處一位蘇姓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有這回事。該考試為專業職稱考試,對于各項考試規定嚴格執行。據介紹,26日上午,考場提前20分鐘開放。8點50分,監考老師宣讀了考場規則之后,于8點55分發放了草稿紙,之后再發放試卷。這名工作人員表示,王女士的“違規情況說明”上有她自己寫的說明,還有監考老師寫的情況說明。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王女士涉及“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被取消單科考試成績。“監考老師在情況說明上注明了考場于8點55分發放草稿紙,考生本人也簽字、摁手印確認了。”
“8點55分已經發了稿紙的內容,肯定是我走之后他們又加上去的,我沒有確認過。”對于開考前稿紙已發這個說法,王女士予以否認,“我不知道監考老師寫的內容,‘說明’是由其他老師轉交的,我拿了自己的包之后就出去了,那時候只看到監考老師拿著我寫的材料在看。”王女士表示,由于考場沒有監控設備,她沒辦法為自己做證明。
考培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此外,王女士在準考證上涂寫還涉及將考試資料外泄,“這個處罰更嚴重,以‘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來處罰已經是從輕處罰了。”這名工作人員補充,這一次的處罰,僅作為取消本次考試本科內容成績的依據,不計入檔案,不通知其單位,也不會影響下次報考。
支招
云南財經大學一老師:
沒有草稿紙要舉手示意
王女士說,自己為這個考試準備了一年,就因為這一個舉動而功虧一簣,因為涉及到職稱,自己的工資、績效都受影響,“再考還得等一年。”曾參加過多次事業單位、公務員考試的李女士向記者表示,自己曾多次在考試中在準考證背面打草稿,“也沒遇到過什么問題。”她認為王女士因此被“請”出考場,有些小題大作了。而另一位也在上周末參加了全國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張女士表示,自己考試時也在準考證上面打草稿了,“老師看見了,啥都沒說。”而程先生在聽說此事之后告訴記者:“第一反應是確實小題大作了,但細想之下,如果不能證明準考證背面的字跡是在開考之后寫上去的,主考單位作出這種處罰也無可厚非。”
云南財經大學一名有多次監考經驗的老師表示“幾乎沒有碰到過類似事情。”這名老師表示,其實考生在遇到這個問題時,只需要舉個手,向老師要稿紙并說明情況就可以了。如果考場里確實有相關規定,那考生就沒有理由在準考證上亂寫亂畫。這位老師提醒:考試時若有草稿紙,就一定要在草稿紙上打草稿;如果沒有草稿紙,則一定要舉手示意,在監考老師的允許之下再作其他打算。昆明理工大學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學校參與監考的都是有經驗的老師,如果做出相應處罰,一定是依據相關規定來的。”
[河北新聞]10月29日電 河北省紀檢機關近日連續公布多名黨政干部涉嫌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