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頭”審批
阜平縣政府在合同中承諾審批煤炭園區建設用地3000畝,但這么大面積的林地轉建設用地需國務院批準
侯惠林記得,開工后,煤炭園區的建設非常迅速,大型的挖掘機進入工地,轟隆聲中,山坡被推平,坡地下的棗樹和蘋果樹被土方壓倒,一塊又一塊果林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裸露的黃土。
但在熱火朝天的建設背后,這個項目存在審批空白。
新京報記者拿到了由阜平縣政府作為甲方,與福建投資商林恭順簽訂的“阜平縣王林口煤炭營銷園區開發建設合同”。
在縣政府的權責條款下,第一條即是,政府負責組織縣國土、規劃、建設、水務、交通、環保、林業、消防、工商、稅務、質監、商務等各有關部門提供一條龍服務,負責項目各項審批手續。
合同載明,煤炭園區建設面積約3000畝,位置在村北側。分三個階段完成,2012年6月底前完成約1500畝場地整理并投入運營。
園區所占地塊為林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四十四條、四十五條規定,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征收此類土地超過七十公頃(1050畝)的,由國務院批準。
“3000畝地,河北省都沒權限批,更何況一個縣。真是‘空頭’審批。”4月20日,一名曾在阜平縣農林部門供職的官員說。
這位官員認為,如此大的地塊,又是改變農業用地成為建設用地,很難獲得國家審批。正規審批需要看當地政府此前編制的用地規劃中是否涉及此地,即使在規劃中,審批手續一年也未必能辦下來。
侯惠林稱,當時沒有人提起建煤炭園區的這塊地需先取得改變土地用途的審批手續,“直接就干了。”
林恭順承認這一項目用地手續現在還在審批中,但縣里當時承諾給辦手續,所以先動工。
阜平縣國土局黨組書記張利民也承認當時這塊地沒辦審批手續,也不在用地規劃內,現在手續仍沒辦下來。“正式手續即使批也得好幾年”。
國土部門對轄區內土地負有保護職責,國土局為何沒對此用地事件作出監督?張利民說,煤炭園區是縣重點工程,縣政府跟開發商有合同,“縣政府那么簽(合同),我們也沒辦法。”
此外,根據合同縣政府還須負責做好園區周邊群眾工作,發生周邊群眾滋事,縣政府負責出面處理,如因甲方原因延誤投資商施工造成停工損失,縣政府賠償損失。
合同最后,甲方簽字處有阜平縣政府公章和縣長徐志清簽字,乙方簽字處則是福建長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處簽字為林恭順。
昨日,一名曾在阜平縣政府任職的官員稱,從合同看,縣政府跟投資商簽的其實是個空頭合同,雙方雖然約定縣政府負責項目各項手續審批,但這只是政府表明歡迎投資的態度。因為,審批手續是由國土等部門具體辦理負責的,手續也可上報,但上面批不批,縣政府管不了。“3000畝地,縣政府明明知道批不了,只是為吸引投資者來投資,瞞天過海不往上報,只要不出事,就這么兜著。”
“重點工程咋會不合法”
部分村民得知項目用地未經審批,土地流轉不合法,但縣政府的支持和宣傳令他們同意把土地轉租
4月19日上午,西王林口村村民高文平正在自家院里掃黑泥。他說,自園區建成投產,不下雨時,村子上空始終籠罩一層煤灰,“嗆人。”
劉占明等多名村民證實,煤炭園區占用的林地原屬村集體,之前由七八十戶村民分別承包。2012年3月,福建投資商將在此建煤炭基地的消息傳出后,侯惠林出面組成土地流轉小組,開始找承包戶轉租林地。
侯惠林之所以出面承包林地,源于縣政府對開發商的承諾。在前述合同中,縣政府的權責第二條是,負責組織縣農業局等有關部門和王林口鄉政府、西王林口村委會做好園區內山地使用權流轉,簽訂山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或合作協議書。
身為中間人的侯惠林擔起了“山地使用權流轉”的任務。2012年3月,侯惠林與林恭順簽協議約定,侯惠林從村民手里拿地,并付給村民補償,所用全部費用作為投資,占項目的35%股份。
一張侯惠林作為乙方與村民簽的“山地租賃開發協議書”顯示,村民自愿將自己從村委會承包的林地轉租給侯惠林開發,具體開發模式村民不得干涉。涉及此地塊的村民,家里有幾口人算幾份錢,每份2000元,一年一付。
侯惠林稱,他為此借高利貸付出數百萬元。但侯惠林的征地行為是“非法的”。
4月20日,一名曾在阜平縣農林部門供職的官員稱,國家規定,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土地可流轉,但該地塊已涉及農用地改變用途成建設用地,侯所使用的以租代征方式不合法。如果政府部門批準這個項目,就得征地,政府是唯一合法的征地方。
侯惠林稱,他租地開始前后,王林口鄉政府不下十次找流轉小組成員以及村兩委班子開會,商量土地流轉和安撫村民情緒的事。阜平縣政府官網至今仍掛著一條消息,稱王林口鄉對該地塊的征遷工作,采用“一把手親自抓”。
村民趙國平是流轉土地小組成員之一,小組中很多人通過在縣政府工作的親友得知,這個項目沒用地審批手續,土地流轉不合法,但“當時政府宣傳說這是縣重點工程,咋會不合法?”
“告到國家去”
當地村民不斷向上反映,最終阜平縣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非法占用農用地一事,一經查實,“罰款并追究占地者刑事責任”
轉租并不順利。有村民認為,這千余畝林地雖被七八十戶村民承包,但卻是村集體財產,應該是全體村民受益,“侯惠林把錢給承包有地的村民,村集體一分錢沒落著!”
西王林口村一名村干部證實,就以上問題,村兩委班子也找過鄉政府,但鄉政府稱,這是縣重點工程,“不讓我們鬧,怕影響工程進度。”
一個多月后,侯惠林結束拿地。2012年4月28日,煤場動工建設。
新京報記者拿到的一份“煤炭營銷園區工程內部管理協議書”顯示,當年4月26日,林恭順與人簽訂了這份協議,雇人開挖、平整土地。
侯惠林此時得知,林恭順又找了其他投資者,合資成立了阜平縣宇暉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暉公司)建設、經營王林口煤炭營銷園區。侯惠林被排除在股東之外。
與此同時,劉占明和高文平等村民開始上訪反映林地被非法占用問題。
村民們首先找到阜平縣森林公安局,被告知不予立案。
2012年5月,劉占明等人向省里反映問題,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前往阜平,對推平山林行為當場制止。但查處者剛走,投資商又開始平地。
當地一名政府官員透露,由于投資商跟政府簽訂的合同規定,如因政府協調不力延誤施工造成停工損失,縣政府賠償損失,“從這個角度說,一旦停工,縣政府比投資商還著急。”
多位村民稱,工程的復工令他們感到“光在省里告不頂事了,必須告到國家去”,于是村民們給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寫舉報信。
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很快將案件交由河北省森林公安局辦理。2012年9月底,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再到阜平。
參加了這次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和阜平縣森林公安局協調會的劉占明稱,會上做出決定,由阜平縣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非法占用農用地一事,一經查實,“罰款并追究占地者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