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喊了數年的“狼來了”之后,不動產登記“靴子最終落地”。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不動產登記也進入實際操作階段。這一行業內的重磅政策,將給普通百姓的生活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對省會房地產市場帶來怎樣的影響?是否會引發二手房的拋售潮?是否會引發房價波動?不動產登記制度實施距離房產稅的征收究竟還有多遠?
十類不動產權屬需統一登記
3月1日開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全國所有城鎮都必須將其紙質房產檔案錄入電子信息庫,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統;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統都必須與住建部聯網,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集體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權等十類不動產納入登記,國土資源部、公安部、民政部等9部門信息共享。
《條例》規定,共有十類不動產權屬納入登記,分別為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登記內容包括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以及其他相關事項。
此外,《條例》還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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