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引導激勵。鼓勵主動履行,積極采用“一企一策”、信用修復等方式,織密信用網絡。通過走進企業,問診于企,積極為企業紓困解難,督促經營主體主動履行義務,引導企業主動糾正失信行為;貫徹落實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積極開展守信激勵和信用修復工作,將主動履行義務的企業及時退出失信名單,對不符合納入失信條件的企業予以剔除。對因納入失信或被限制高消費而有履行意愿的被執行人,通過釋法明理引導主動履行債務或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及時屏蔽失信信息。圍繞支持和鼓勵主動履行,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積極探索執前督促和自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通過向自動履行義務的當事人發出《自動履行證明書》,為誠信者“背書”,幫助其修復社會信用和社會評價。與此同時,加強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在信用建設方面的機制做法,成安縣法院干警撰寫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復的實踐樣態研究報告》被《河北藍皮書:河北法治發展報告(2022)》收錄并公開出版。
反向懲戒約束。健全信用聯合懲戒機制,突出執行強制力,讓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用足用好納入失信、公開曝光等強制措施,強化失信治理。今年以來,常態化開展專項涉中小微企業、涉民生案件、“冀執利劍”等專項執行活動,共拘留拘傳被執行人65人次,發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89人次、限制高消費92人次;強化府院聯動,提升工作合力。在被執行人查找、財產查控、財產處置等環節,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聯動作用,加強數據共享,凝聚聯合懲戒失信被執行人合力,最大限度促進失信主體主動履行、自覺履行,確保勝訴經營主體的勝訴權益及時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