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磁縣的朋友一定有一個感觸,
近年來身邊的車子越來越多,
亂停亂放的情況時有發生,
嚴重影響交通秩序。
為進一步提升縣城精細化管理水平,
優化城區道路交通環境,
嚴厲整治城區機動車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
解決停車亂象、破解停車難題,
我縣將集中整治城區機動車停車秩序,
為群眾創造良好生活和出行環境。
磁縣人民政府
關于對城區機動車停車秩序集中整治的
通 告
為進一步規范縣城交通秩序,保障城區道路暢通和安全,改善城市容貌環境,提升我縣城市文明水平,解決機動車停車難、停車亂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磁縣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城區機動車停車秩序進行集中整治?,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適用于縣城主城區,即東至中華慈大街、西至友誼大街、南至迎賓路南側、北至和諧大道范圍內的主次干道兩側。
二、縣城管執法局、縣交警大隊根據各自管理權限,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在城區主次干道及兩側符合停車條件的區域統一施劃停車泊位,設置醒目的停車標識和禁停標識標線。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除停車泊位、停車標識和禁停標識標線。
三、機動車在道路兩側及人行道上停放時,必須在統一規劃的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順向停放、按位停放,嚴禁壓線、逆向停放。對未按標識停放、未在停車泊位停放或超出、跨騎泊位,占用人行道、盲道的違停車輛,當事人在現場的,責令立即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及當事人不在現場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采取拖離、處罰等措施。
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在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停車位等從事經營活動。對亂停亂放、占道經營、店外經營以及長期停放的“僵尸車”等占道違法行為,依法勸離,對拒不配合的,將依法采取處罰、拖移等強制措施。
五、對拒不服從管理、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縣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理處罰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2019年6月3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磁縣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
(磁力磁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