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2022年2月14日,治安大隊民警經細致研判,獲悉網上逃犯宋某某(男,55歲,邯鄲市肥鄉區肥鄉鎮人,因涉嫌詐騙被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區分局上網追逃)在邯鄲市叢臺區出現,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抓捕工作,經摸排蹲守,當日下午19時許在邯鄲市叢臺區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附近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對其涉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宋某某已移交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區分局。
3月3日,治安大隊民警獲悉2022年因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被山東省金鄉縣公安局上網的常某某(男,37歲,邯鄲市肥鄉區東漳堡鎮人)在東漳堡鎮西南口村出現,隨即趕到該地進行摸排,最終于當日11時許將其成功抓獲。
經訊問,常某某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次日,治安大隊民警連續作戰,精準研判得知,同樣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被山東省金鄉縣公安局上網的任某某(男,50歲,邯鄲市肥鄉區北高鎮人)在邯鄲市邯山區活動,治安大隊民警迅速趕到該地進行摸排,經過6個小時蹲守,于當日14時許,將該任在邯鄲市邯山區代召鄉曹樂堡村口成功抓獲。
經訊問,任某某對其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網上逃犯常某某、任某某已移交山東省金鄉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