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礦區大隊
關于新增電子監控設備的公示
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優化道路通行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擁堵及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轄區道路交通實際,邯鄲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峰峰礦區大隊決定在轄區內新增電子監控設備,現將新增電子監控設備及采集交通違法行為地點公示告知如下:
監控設備地點:峰峰礦區玉皇閣路泉頭辦公區路口。
采集交通違法行為: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的(違法代碼1357);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代碼1301)。
現對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后將對以上路口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錄入、處罰。請廣大機動車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規范、安全出行。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