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峰峰礦區臨水鎮孫桂英中介門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進行登記的公告
峰峰礦區臨水鎮在水一方東側孫桂英中介門市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已由我局立案偵查。為查明案件事實,全面搜集犯罪證據,維護廣大投資人的合法權益,請各投資人進行報案登記,現就登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登記范圍
在峰峰礦區轄區內,投資峰峰礦區新市區在水一方孫桂英中介門市孫桂英、王紅軍對外推薦“科技項目評估”投資項目的投資人。
二、登記時間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為期一個月。
三、登記地點
峰峰礦區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隊
地址:峰峰礦區濱河路刑警大隊2樓215室
四、報案所需材料
1、本人攜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攜帶孫桂英、王紅軍對外推薦“科技項目評估”簽署的協議、合同、借據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如涉及轉賬,需攜帶交易流水;
4、其他與投資有關的證據材料。
五、注意事項
1、已在公安機關登記過的,不再登記;
2、對此次登記不清楚的,可與柴警官聯系,電話:17731806086。
3、未在有效時間內辦理信息登記,由此產生的不利法律后果須自行承擔。
特此公告
峰峰礦區公安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