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8時35分,城關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廣平縣廣安路東段東湖公園橋面上有人投河自盡。警情就是命令,接到報警后,城關派出所所長劉紀東立即帶領所民輔警迅速趕到現場。到場后劉紀東安排民輔警分為兩隊,一隊人員對輕生女子進行救助,一隊人員對現場秩序進行維護疏導。經與應急救援人員的共同努力下,最終在一浮橋南側成功將輕生女子救援上岸。
上岸后,該輕生女子對現場人員的救助不予配合,民警一面看護輕生女子防止再次發生投河自盡,一方面配合醫護人員為該女子換上干燥的外衣,以防著涼。隨后民警與醫護人員將該女子送到廣平縣人民醫院進行醫治。
經事后了解,該女子患有精神類疾病,事發當日早上脫離親屬看管,行至事發地點時病情發作自行投河。隨后民警在醫院陪護至親屬到場后,將輕生女子安全的移交其親屬予以看護。其親屬對廣平公安民警快速反應,挽救其親人生命的行為表示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