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8日,雞澤縣公安局劉馬昌村警務員張永宏帶領義務巡防隊員張曉、陳賀,劉洪相對村內治安巡邏時,接村民丁某求助稱,張某家和丁某家發生矛盾沖突,事態有進一步激化的苗頭,為阻止事態進一步發展,張永宏要求矛盾雙方暫時回到各自家中等候,張永宏和巡防隊員首先到丁某家中了解事情起因,然后又到張某家了解情況,通過對雙方了解的情況,得知雙方因為兩家中間的路發生矛盾,出于對兩家人矛盾的特殊性和復雜程度的考慮,張永宏決定讓雙方各自冷靜一晚后,第二天再進行調解。
2月19日,張永宏帶領巡防隊員再次到丁某、張某兩家進行調解,制定了一系列調解方案,雙方家庭均接受調解方案,并互相承認錯誤,相互諒解,當場握手言和,雙方承諾在以后的日子里要和睦相處,互相尊重。對于警務員張永宏和巡防隊員們的調解表示滿意,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