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幫扶意識,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于處罰清單和告知承諾制度,對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6種免罰情形和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9種情形,當事人現場簽署《承諾書》,秉持“執法+服務”理念,堅持輕微不罰、首違不罰、非主觀故意不罰“三不罰”與故意必罰、造假必罰、屢犯必罰“三必罰”,在優化營商環境上再發力,幫扶再升溫、監管再加力。
大力推行“非現場”執法,將其作為日常執法檢查的重要方式, 12家重點企業安裝了污染源在線監測設備,24家重點涉氣企業安裝了分表計電設備,4家用車大戶安裝了門禁設備,配置2臺,建成在線監測平臺、用電監控管理平臺、門禁視頻平臺,積極幫助企業查找解決環境問題隱患,有效降低違法風險,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共贏。
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的新型監管機制,以“環境更好、打擾更少”為原則,大力推行“不見面執法”,改進優化監管執法方式,督促企業自覺落實主體責任。2023年以來,生態環境部門共抽查“雙隨機”企業43家,開展非現場檢查18家次,發現立行立改問題13個,免罰問題5個。
建立“生態環境監管白名單”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企業臺賬,納入生態環境監管白名單的17家經營主體不受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影響;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15家經營主體減少各類現場執法檢查和調研指導。
建立企業信用修復幫扶機制,完善信用修復臺賬,在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下達信用修復告知書,使其在符合退出條件的情況下,第一時間退出失信主體名單。目前已為5家企業完成信用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