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公告
河北省曲周縣人民法院
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張建軍與被執行人任志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任志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逃避執行,現申請執行人張建軍提出懸賞執行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的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任志強,男,1969年12月1日出生,漢族,曲周縣槐橋鄉西漳頭村人。身份證號:132123196912010913。
執行依據及執行標的:本院作出的(2016)冀0435民初1084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任志強應支付申請執行人張建軍工程款73000元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并負擔案件受理費813元、執行費995元。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任志強下落及隱藏地點,促使本院查找到被執行人的;凡舉報被執行人任志強有價值的財產信息屬實者,本院將在執行之日起一個月內給予舉報人人民幣5000元的懸賞金獎勵。
本院將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舉報聯系電話:0310-8902322
聯系人:牛法官
執行法院:曲周縣人民法院
來源|曲周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