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縣公安局
關于加強縣主城區柴油車輛通行管理的通告
魏公交〔2020〕3號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生態環境部等11部委《關于印發<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環大氣〔2018〕179號)和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重型柴油貨車污染防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160號)要求,加快推進我縣貨運車輛排放污染物防治,在魏縣主城區建立禁止柴油車輛管理制度,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貨運車輛采取限行禁行的措施?,F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車輛控制區范圍
長安大道以南、玉泉大街以東、益民河路以北、230國道以西(不含本路)。
二、禁止通行道路范圍
龍鄉大街、望遠大街、魏都大街、禮賢大街、興源大街、東源大街、廣源大街、天河路、天安大道、科教路、洹水大道、東壁路、魏州路、開元路、一行路、永樂街、魁星街、金華街、平安路、洹秦巷、建安路。
三、禁限行車輛類型和區域
(一)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中型和重型掛車及其牽引車、中型和重型專項作業車以及其他中型和重型貨運車輛、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三馬車限制駛入禁限行區域,凡是違反規定的車輛,將依照《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通過電子抓拍或現場處罰的方式,處以記3分、一百元罰款。
運送用于保障主城區生產、生活、建設等正常活動必需品以及車主戶籍所在地為主城區的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使用柴油燃料)和使用其他燃料符合相關政策法規及排放標準的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中型和重型掛車及其牽引車、中型和重型專項作業車及其他限行貨運車輛,確需駛入低排放控制區的,經縣住建局城管辦理通行證到交警大隊備案,按規定時間、路線通行。
(二)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總質量3.5噸及以上)禁止駛入禁限行區域。
四、繞行路線
根據魏縣主城區周邊路網情況,按照“高速為主”的原則,建議禁限行范圍內的貨運車輛通過以下路線繞行:
經313省道:東來車輛通過魏縣連接線從邯大高速行駛至成安縣漳河店連接線下高速向西行駛;西來車輛通過成安縣漳河店連接線從邯大高速行駛至魏縣連接線下高速繞行。
五、本通告自2020年12月20日起實施。
魏縣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