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22時30分許,頓井高速疫情防控口,執勤民警對過往車輛逐一查看行程碼、健康碼時,駕駛人賀某剛剛打開車窗玻璃,一股濃烈的酒味就從車內散出,為妥善起見,執勤民警要求其下車做進一步檢查。通過詢問得知:賀某大概19點左右喝了酒,隨后便睡下,但是因為朋友打電話求助說,自己車上的ETC卡被凍結,不能繳納過路費,無法順利下高速,出于朋友情誼,并且感覺路程不遠,賀某便心存僥幸,冒險前來送錢,沒想到卻被細心的民警逮個正著。
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賀某酒精含量為2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作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罰款一千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