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微腐敗”整治小組,明確責任,梳理問題線索,該區紀檢部門對群眾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案件掛牌督導。鄉鎮紀委、委局機關每月上報損害營商環境和“微腐敗”案例,將查辦損害營商環境和“微腐敗”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對搞形式主義、弄虛作假、以案謀私、串通包庇等行為嚴肅問責。
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公開招聘100名社會監督員,開通“優化營商環境紀委監督平臺”微信公眾號,設置部門公開承諾、舉報投訴、辦理情況反饋、滿意度評議等專欄。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對多次重復投訴舉報仍不改正的,安排專人調查核實、限時辦結、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