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訴經過
“當初承諾只要還完車貸就把續保押金退還給我,結果現在車貸早就還清了,保險也交了兩年了,續保押金卻怎么也要不回來。”2017年10月底,永年區工商食藥局接到消費者盧先生的投訴電話,稱其在某汽車銷售店購買車輛,兩年過去了始終不退續保押金,無奈之下向我局求助。
二、調解過程
在接到程先生的投訴后,我局執法人員立即前去調查情況。經調查,該汽車銷售店屬于強制交易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店進行了行政約談,要求其立即整改并立刻退還了盧先生的押金2000元,盧先生非常滿意。
三、案例分析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在汽車按揭貸款過程中,部分經銷商違背消費者意愿,人為設置“交納續保押金才能正常按揭購車”這一條件且不退還,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已構成強制交易,涉嫌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