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近日迪拜政府與警察局聯合抓捕迪拜街頭的“職業乞丐”,這些人通常不是本地居民,而是通過3個月旅游簽證“混”到阿聯酋最富裕城市靠“乞討”來“賺錢”的。
“丐幫”絕對是迪拜的高收入群體,人均月收入可達27萬迪拉姆,約合人民幣47.6萬元。
警方接受采訪時稱,迪拜的“職業丐幫”經常聚集在清真寺以及商場周邊,對市容造成很壞的影響。
據報道,這些乞丐分別來自不同國家,均不是阿聯酋公民。迪拜市區也開始出現越來越多的“專業乞丐”,此次遭逮捕的59名外籍人士,均是持商業或旅游簽證入境阿聯酋,利用停留簽證規定的3個月時間進行乞討。
為什么迪拜乞丐都能月入47萬?據官方統計指出,這些乞丐每個月可以乞討到迪拉姆(AED)27萬元(約相當于新臺幣238萬元,人民幣47.6萬元),平均每天可以討到迪拉姆9000元(約新臺幣7.9萬元,人民幣約1.6萬元)。若一天“工作”6小時,時薪相當于迪拉姆1500元(約新臺幣1.3萬元,人民幣約2644元)。因“薪水”豐厚,不少人愿意冒著被抓的風險到當地乞討掙“大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