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今天,發生了一起因情感糾紛引發的殺妻案件,被害人蔣某是被告人劉某的妻子,蔣某因外遇執意要與劉某離婚,事發當晚,兩人在一家賓館4樓房間內商量離婚之事。協商過程中,蔣某的情人打來電話,劉某與其在電話中發生爭執,被激怒的劉某抱起妻子并將其從窗戶扔下,蔣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前日,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劉某和被害人蔣某于2011年5月登記結婚,兩人是半路夫妻,蔣某與前夫生有一子,由蔣某撫養,劉某雖未領過證,但與前女友生有一女,孩子一直跟著劉某。兩人結婚后,蔣某的兒子與他倆生活在一起,女兒則被送到劉某父母家撫養?;楹?,兩人因感情糾紛多有爭執,蔣某曾提出離婚,但被劉某拒絕了。
2013年9月,蔣某與湯某結識,雖然湯某知道蔣某已經結婚,但兩人還是發展成戀人關系。蔣某告訴湯某2013年她就想和劉和偉離婚,但是劉不同意。2014年1月7日,劉某和蔣某再次發生糾紛,劉某出手打了蔣某。最后三人鬧到派出所處理,在派出所民警的調解下,湯某寫下《保證書》保證在蔣某與劉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會干擾蔣某夫妻生活。
2014年1月10日,劉某決定再和蔣某好好談一次,當晚11時許,兩人相約在江山一賓館4樓房間再次商量離婚之事。次日凌晨,湯某打電話給蔣某,劉某接了電話,與湯某在電話中吵了起來。劉某怒火中燒,與蔣某發生沖突,他掐住蔣某的脖子,并將蔣某抱起扔出窗外……之后匆匆離開案發地,回到其父母家。
湯某擔心蔣某出事,掛了電話就出去找蔣某。當他走至解放路和城中路十字路口時,聽到蔣某的尖叫聲,趕忙跑到賓館弄堂口,只見蔣某仰面躺在馬路上,脖子以上枕在臺階上,整個身子在馬路上,頭上、耳朵、嘴巴、鼻子都在流血,已經沒了知覺。他連忙將蔣某抱上出租車送往醫院搶救,次日13時,蔣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劉某當晚回到父母家,次日早上7點左右,他跪在女兒面前說:“爸爸對不起你,你要好好讀書,聽爺爺奶奶的話。”隨后劉某又跪到父親面前告別,之后劉某便離開了父母家,來到家附近的山上,用石塊切割右手腕自殺。劉某自殺未果回到家中,當日偵查機關在劉某家中將其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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