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回民醫院的醫生、護士等人員證言,回民醫院是西城南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治單位。2014年5月28日,派出所民警將郭某按民政救助送到回民醫院。郭某當時血壓特別高,醫院按照正常高血壓治療程序,需要給郭某輸液,但是郭某說點滴里有毒,拒絕輸液,要求醫院提供他在老家吃的民間草藥。醫護人員勸說無效,只能放棄輸液。郭某稱自己被打,有外傷,但醫生查看發現郭某身上有一點擦傷,沒有太大的事。郭某和家屬認為醫院診斷輕了,開始辱罵醫生。
證言顯示,回民醫院大多數的急診設施放在搶救二室,郭某和女友柳某隨后霸占了搶救二室,在里面起居生活,從里面把門鎖上,醫務人員查房都不允許進。他們還打地鋪,用醫院電源插座做飯,醫院多次明確制止,但沒有效果。柳某還在搶救二室養過兔子。
醫護人員稱,自從柳某和郭某到醫院后,就開始有不明身份的人陸續前來,柳某出去接他們,白天最多時容留近20人,醫生、護士多次勸解無效。那些人還隔三差五在醫院過夜,在供病人候診的椅子上休息。
因有些急救設備在郭某和柳某住的屋內,無法使用,導致醫院無法正常接治一些急診病人。醫院報警后,郭某和柳某于2014年7月3日被民警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查明,柳某伙同郭某于2014年5月28日至7月3日期間,占據北京市回民醫院急診科搶救二室,致使醫院秩序嚴重混亂。
據郭某供述,2014年5月28日,他去有關部門反映問題時與保安發生沖突,倒地起不來。后110、120將他送到回民醫院搶救二室。醫院要給其輸液,他不同意,讓大夫先確診到底是什么病再用藥,醫生給量血壓,做了CT、心電圖,說先觀察。后他得知自己被當成流浪乞討人員,很生氣。他還認為回民醫院不給他確診,院方負責解釋的人態度不好,因此他們就住進了醫院。
柳某受審時認罪,但否認有在搶救室內做飯、飼養動物等擾亂醫院秩序的行為。
法院認為,柳某伙同他人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破壞了社會秩序,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柳某辯解沒有實施做飯、飼養動物等擾亂醫院秩序的行為,與案件事實不符,法院不予采信。鑒于柳某系從犯,依法應從輕處罰。西城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柳某有期徒刑10個月。
男子郭某被送到北京市回民醫院后,因治療等問題與醫院發生矛盾,和同居女友柳某占據醫院搶救室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