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商人董圣鮮早年與人經營超市時發生商務糾紛,對方疑因此破壞其所經營的超市。董圣鮮5月1日專程到河南嵩山少林寺山貼出招聘廣告,以5000元人民幣月薪聘請少林武僧為其維權。董圣鮮事后指此舉是為讓更多人注意到其維權行動。
據香港《東方日報》網站5月6日報道,招聘廣告中列出三個條件,分別是懂法律法規、懂方法藝術,以及是最好具有鐵頭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董圣鮮認為少林寺聚集了許多充滿正義感的人,招聘廣告可讓更多人注意事件。他又指招武僧并不是希望用武力解決,故“懂法律法規”是很重要的條件。
據悉,董圣鮮2009年時與嚴姓商人合辦超市,雙方其后關系決裂,董圣鮮2011年時被嚴某入稟法院提告,要求將超市的所有權變更為嚴某,法院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將案件駁回,事件至今仍未解決。
核心提示:招聘廣告中列出三個條件,分別是懂法律法規、懂方法藝術,以及是最好具有鐵頭功,打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