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租房須和社區簽協議
前幾天,市民王先生在灞橋區草北社區租了一套房子居住,當他與房東簽訂租房合同后,又被告知入住前還必須去社區簽訂一份《管理協議》。租房除了與房東簽訂合同,還要和社區簽協議,并且還是缺一不可。王先生還是頭一次聽說這樣的事情,無奈之下,他只好到社區簽訂了一份《管理協議》。
王先生說,《管理協議》當中除了常規的遵紀守法及愛護小區環境外,最讓他不解的一條是:“住戶不得衣衫不整,不得光膀子、穿拖鞋、睡衣出現在樓下的公共場所。”如果違反規定,將不得繼續租住在小區。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草北社區,在小區入口處,豎立著一塊提示牌。提示牌上寫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手持兇器、刀具的;衣衫不整或赤身光膀的;穿睡衣、穿拖鞋等4種情況不得進入社區。剛進入小區,記者又看到一塊醒目的牌子,上邊詳細寫著社區居民行為規范準則,這些準則基本上都是約束不文明行為的。
有人點贊有人覺得太嚴苛
居民楊女士是小區老住戶,她告訴記者,這些規定有一年多了,不僅針對于租客,小區居民也要遵守。“我很能理解,也很支持,這無非是為了提倡大家講文明、講衛生,我覺得挺好的。”楊女士說,以前沒有規定時,尤其到了夏天有的人穿著拖鞋、睡衣在樓下亂轉,特別是一些年輕人,身上滿是紋身,而且還動不動就光膀子走來走去,讓人覺得很不雅。自從規定出來后,再也見不到這些不文明現象了,即便是一些裝修工人穿著也都不怎么隨意了。
記者了解到,對于社區這些規定,大多數居民表示贊揚,也有居民認為規定雖好,但過于死板,缺乏人情味。租客王先生說,這個規定太嚴苛,畢竟小區屬于居民生活區,穿拖鞋出門只是為了方便,夏天穿個拖鞋很正常,倡導文明沒有錯,是否應該更加人性化一點。
社區回應稱“效果很明顯”
草北社區工作人員蘇先生說,草北社區前身是草北村,城改后大家從原來的村民變成了居民,在以前的居住環境中大伙習慣隨地亂丟垃圾、赤身街道轉悠,如今住進了新小區,為了倡導大家的文明行為,社區才制定了《管理協議》。制定協議前,社區也是通過了全體居民大會,征求了居民的同意,
“規定只是為了給大家一個警示,為了提倡大家講文明、提高文明素質。”蘇先生說,規定從去年開始實施至今,已經一年多時間了,效果很明顯,以前的很多陋習都有了改變,居民還是很擁護這些規定。同時,蘇先生希望外來的租客能夠理解并自覺遵守這些規定。
最近,市民王先生在東郊草北社區租房遇見了一件奇怪的事,租房不僅要與房東簽合同,還要和社區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