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方也認識到自身的問題,積極配合調查處理,表示將主動向消費者朱先生退還粥款100元,并對其表示歉意。據常州物價部門介紹,消費者朱先生于10月8日下午向物價部門進行了投訴。常州市物價局立即受理并立案,并于10月9日派出檢查組到店方進行了現場調查。
物價部門表示,按照《價格法》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對店方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按處罰上限處以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而店方也認識到自身的問題,積極配合調查處理,表示將主動向消費者朱先生退還粥款100元,并對其表示歉意。
同時,物價部門也與朱先生聯系,將處罰結果反饋給朱先生,朱先生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