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辦法》打破了傳統播音員主持人終身制。按央視發布的官方消息,今后,央視所有播音員主持人上崗都要簽署崗位協議,頻道和主持人擁有雙向選擇權。協議到期后,由雙方協商是否續約。如果主持人未能續約,將離開播音主持崗位轉做其它節目采編工作。而獎懲方面,此次《辦法》也更加細化,央視將從影響力、工作表現、遵規守紀三個維度對播音員主持人全面考核??己藘炐阏?,將獲得優秀播音員主持人崗位獎勵津貼,并有資格參評“中央電視臺十佳播音員主持人”;而考核不合格者,將被調離播音主持崗位。
此前央視曾多次嚴令禁止主持人在外撈金,此次新修訂的《辦法》不僅將播音員主持人參與公益活動納入考核體系,更對主持人個人行為進行了規范,要求其熒屏內外言行一致,其中有一項就是禁止播音員主持人以個人知名度和影響力謀求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