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乘務長單某從西班牙愛馬仕店多次購買包、手表等名牌產品,并與該店員工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再將貨物藏在自己的行李箱中,帶回國內轉賣賺取差價做代購,逃稅14.67萬元。因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被告人單某被市三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40萬元。
2012年10月25日凌晨4時30分左右,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航班降落,該航班機組人員無人申報物品。首都機場海關旅檢處五科的工作人員林某示意所有機組人員將行李放入X光機檢查。
“當過機檢查至一名叫單某的空姐時,我們發現其行李圖像顯示異常。”林某說,經查,單某行李中共有愛馬仕、杜嘉班納、路易威登等28件品牌物品,票據顯示,上述物品價值37746歐元(折合人民幣近30萬元)。
隨后,在單某的行李中又發現10張2012年6月至10月間境外購物的票據等單據。在開箱查驗過程中,單某始終強調此次被查獲的物品是其在執行飛行任務時在西班牙馬德里購買,用于個人自用及幫朋友帶,不向海關申報是怕被罰款。當關員問及幫何人帶時,單某含糊其辭。
2012年10月25日,首都機場海關旅檢處將單某涉嫌走私的犯罪線索移送緝私局。2013年1月6日,緝私局對單某走私普通貨物一事立案偵查。
根據檢方指控,2011年至2012年間,時任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艙服務部乘務長的32歲女子單某,利用工作便利,在執行國際航班過程中,或是自己或是指使同事隱瞞攜帶應申報的商品入境,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愛馬仕等品牌的皮包、服飾等貨物。
據指控,同時,單某還指使他人在從境外郵寄應申報商品入境過程中,不如實申報,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愛馬仕等品牌的皮包、服飾等物品,經北京海關關稅處計核,上述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款47萬余元。
2013年3月8日,單某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被羈押,同年4月12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