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私利,竟然伙同他人輾轉廣西、云南多地,低價買來越南籍婦女,而后抬高價格賣出,最終因“一女二賣”引發沖突致案發。近日,經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區法院以拐賣婦女罪分別判處丁先文等4人四年到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處罰金。
2015年3月至8月間,丁先文多次單獨或伙同申石良、王娣八、郭德金、陶金山(該四人另案處理)等人前往廣西、云南等地,以每人3萬元的價格,先后買了6名越南籍婦女。而后,丁先文以介紹婚姻為由,將上述婦女騙至他們家中,再以每人6萬元至8萬元不等的價格賣給當地大齡青年。后因“一女二賣”引發沖突,致事發。當年11月,丁先文等4人先后落網。
2015年11月17日,該案移送廬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因案情重大復雜,曾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