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商報24小時新聞熱線88880000接市民鄭師傅投訴,說他受外傷在醫院住院,辦理醫保報銷時被醫院要求證明傷是自己造成的,并要求社區蓋章證明。
證明“自己傷自己”曾因華商報報道廢除
2016年9月,40多歲的鄭師傅不慎撞上玻璃推拉門,導致玻璃碎裂,其中一塊玻璃碴把他大腿上半個巴掌大小的皮肉劃爛,就剩最后一點皮連在腿上,險些就削掉。鄭師傅前往醫院就醫時,由于需要住院治療走醫保報銷,被醫院要求證明傷是自己造成的才能報銷,并讓他的參保單位蓋章。
2016年9月13日,華商報A06版報道了此事,市人社局明確表示,外傷就醫者,按照醫保政策享受報銷的,不再需要出具外傷證明證明“傷是自己造成的”。對于騙保者,人社局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患者在醫院辦理醫保報銷要證明“自己傷自己”
今年9月14日,華商報24小時新聞熱線88880000接市民梁師傅投訴,稱他在中鐵一局醫院就醫辦理醫保報銷,仍被要求證明外傷是自己造成的,并要求社區蓋章。
“我前幾天騎車子不小心摔了一下,腿磕爛了,由于處理不及時導致發炎,在中鐵一局醫院住院治療。”梁師傅說,“我要進行醫保報銷,醫院說必須要我證明這傷是我自己造成的,還讓社區蓋章。”
梁師傅說:“最后他好說歹說,社區才給開了個外傷證明。”
9月15日,梁師傅在中鐵一局醫院交了這份“外傷證明”后,醫院才給他按程序辦理醫保報銷。“這是上級單位要求的,外傷患者開個外傷證明才能報銷。”工作人員說。
人社局重申無需外傷證明 若有醫院再要證明將嚴處
“我們已經三令五申明確表示過外傷醫保報銷不需要外傷證明了,怎么還會有醫院違反規定?”聽到外傷患者走醫保被醫院要求證明傷是自己造成的,西安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說。
昨日,在核實完梁師傅的遭遇后,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表示已要求分級管理機構碑林區社保中心責令該醫院取消不合理證明。同時,將向全市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重申去年9月份印發的“不再需要出具外傷證明”的通知要求。對于出現問題的定點醫療機構,市人社局將責成其立即糾正整改,若再次發生將嚴肅查處。
參?;颊呷缭儆龃藛栴},可向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反映:029-82282977。
華商報記者謝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