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巖表示,疫情防治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開展價格檢查巡查。結合新聞媒體報道和社會反映強烈的輿情熱點,加強監管力度,嚴肅查處借疫情防疫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直至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予以公開曝光。
此外,對利用電商平臺、微信公眾號等互聯網媒介發布涉及口罩、消毒產品、防護工具等商品的廣告中肆意夸大和編造其性能、用途、功效、質量等的違法行為,以及在廣告和商業宣傳中宣稱產品可以防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嚴重誤導民眾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嚴厲查處。依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最高可處以二百萬元的罰款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冀巖表示,希望經營者嚴格執行《價格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自覺履行社會責任,規范價格行為。同時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加強監督,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