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價格關系國計民生,涉及減輕群眾就醫負擔等重大問題。一直以來,藥價虛高是群眾長期反映的“頑疾”。短短4天,三個監管部門頻頻出手,動真格了!
4月15日,揚子江藥業被處罰款7.64億元震動醫藥圈。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2015年至2019年,揚子江藥業在全國范圍內通過簽署合作協議、下發調價函等方式,與藥品批發商、零售藥店等下游企業達成固定藥品轉售價格和限定藥品最低轉售價格的協議。
揚子江藥業上述行為違反反壟斷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其實施壟斷協議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款7.64億元。無獨有偶,財政部12日發布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對長白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步長制藥等19家醫藥企業作出行政處罰。
國家醫保局公布某醫藥類上市公司的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存在給予回扣的商業賄賂行為,數額較大,按照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制度,將該企業在浙江省醫藥集中采購市場的價格和招采失信等級評定為“嚴重”,并暫停該企業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掛網交易。
專家表示,這些部門已經加強聯動,就明確告訴你(醫藥企業),若再采用不合理的手段競爭,政府已采取零容忍的態度予以打擊了。通過醫藥代表搞回扣的行為是不允許的,對企業而言,要合理競爭、合法競爭,堅守企業發展底線,加強自律,公開參與市場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