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離開梁河縣人員
全縣廣大人民群眾非必要不離開梁河,確需離開梁河一律憑健康碼、行程碼綠碼,掃德宏抗疫情場所碼,驗證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通行。
二、進入梁河縣人員
(一)由瑞麗入梁返梁人員
2021年6月20日以后有瑞麗旅居史入梁返梁人員,執行憑72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離瑞放行通知書、健康碼、行程碼綠碼,掃德宏抗疫情場所碼以及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通行,無法提供相關證明者一律勸返。抵達梁河后,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和工作單位報備,并進行居家隔離14天,期間第7天和第14天分別進行1次核酸檢測。隔離期滿后再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隔離期滿進行1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后方可有序流動。
(二)由國內其他中高風險區域入梁返梁人員
1.2021年6月20日以后有國內中高風險區域旅居史的入梁返梁人員必須進行14天集中隔離,期間第7天和第14天分別進行1次核酸檢測,費用自理。集中隔離期滿后再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隔離期滿進行1次核酸檢測,費用自理。
2.請近14天內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區域的入梁返梁人員,必須提前向所在村(社區)和單位報備,并在抵梁后3小時內,向所在村(社區)和單位報告。村(社區)、單位、接到報告后,立即逐級報告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并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三)由國內其他低風險區域入梁返梁人員
在體溫正常的情況下憑健康碼、行程碼綠碼,掃德宏抗疫情場所碼以及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入梁返梁,體溫檢測正常通行。
(四)境外入梁返梁人員
近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人員,一律執行“21+7”管理(21天集中隔離和7天居家隔離),無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實施集中隔離。隔離期間進行8次核酸檢測及5次抗體檢測,費用自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規定與本通告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對拒不執行本通告,干擾、阻擾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瞞報、謊報、偽造信息的,將嚴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梁河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聯系電話:0692—616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