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定價目錄修訂是落實政府權責清單制度要求,進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關系的重要舉措。此次北京市發改委對現行目錄進行了系統梳理和修訂,修訂原則主要是鞏固改革成果,堅持依法依規,推進定價項目清單化、規范化,更好實現依法治價。
北京市目前執行的是2018年版定價目錄。本次修訂保留了供水、輸配電、油氣管道運輸和燃氣、供熱、保障性住房、交通運輸、教育、醫療服務、環境保護、文化旅游、基本養老服務、殯葬服務、重要專業服務等13種(類),定價項目保持在36項,重點圍繞“定價主體”“定價范圍”“規范化管理”三方面進行了調整。
在定價主體方面,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安排,將公立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定價部門調整為“市醫療保障部門”,將生活垃圾處理費定價部門調整為“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城市管理部門、市財政部門”,將醫療廢物處置收費定價部門調整為“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市衛生健康部門”。
在定價范圍方面,雖然保持項目總量不變,但在項目類別上有增有減,主要進行了“一增一減”的調整。
“一增”即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措施》的要求,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有關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并按程序納入地方定價目錄”,增加“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同時備注“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執行”。
“一減”即依據《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并適時調整”的要求,取消“經濟適用住房物業服務費”,按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在規范化管理方面,修訂稿對接《中央定價目錄》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部分項目表述。比如將“天然氣”修改為“油氣管道運輸和燃氣”,“占道停車場停車計時收費標準”修改為“道路停車占道費”等。
負責人指出,定價目錄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下一步,北京市發改委將在認真收集、深入研究、充分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基礎上,對定價目錄進行進一步修訂完善,按程序做好修訂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