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場監管局要求,經營者應遵循公平競爭原則,嚴格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經營者應當明碼標價,切實做到價簽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完整、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規捆綁、搭售其他商品。
同時,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不得違規大量囤積市場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虛假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各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和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各類商超、農貿市場、社區菜店、藥店等領域的價格巡查力度,密切關注防疫用品及與群眾日常生活相關的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價格變動。對借疫情防控之機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從重從快查處。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改正的,依法查處并向社會公開曝光。
發現價格違法行為,社會公眾可撥打12315市場監管熱線進行投訴舉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