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孫守剛同志作為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分管應急管理、聯系消防救援工作,貫徹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不力,對安陽市在統籌發展和安全上出現的偏差推動整改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安陽市和有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推動地方和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壓力傳導不夠,對有關部門、單位推諉扯皮造成消防安全出現監管真空、責任落空的問題失察失責。孫守剛同志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孫守剛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