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將至,教育部近日印發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認真做好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工作。要點如下↓↓↓
嚴查違規培訓
各地要健全校外培訓執法體系,嚴格規范公正文明開展執法。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排查,嚴防嚴查隱匿在酒店、咖啡廳、居民樓等場所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強化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管理,用好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嚴厲打擊以“家政服務”“眾籌私教”“游學研學”“冬令營”等名義進行變相違規培訓。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工業和信息化、網信等部門,對線上培訓主體和重點網站平臺開展全時段深度巡查,嚴防線上違規培訓和廣告宣傳等問題。
全面排查 嚴防安全風險
各地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對培訓機構至少開展1次安全專項檢查,對存在場地、設施、消防等安全隱患的機構,立即停業整改,堅決維護學生生命安全。
常態化開展“爆雷”“冒煙”監測,發現風險苗頭第一時間通報公安機關,堅決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
加大監督舉報方式宣傳力度,暢通舉報渠道,用好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隊伍,認真核查各類問題線索,并及時處理反饋。
強化藝考培訓監管
各地要嚴格落實教育部有關要求,重點關注機構開展集中住宿培訓的情況,落實好機構消防、安保、場地和條件配備等要求,及時掌握轄區內學生參訓情況,確保培訓安全。
要著重維護招生考試秩序,嚴查培訓機構聘用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職教職工及考試命題、評分(卷)的專家評委等參與藝考培訓,或與教師、評委等內外勾連、利益輸送、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法行為。
要嚴查嚴禁藝術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等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培訓機構收費監管
各地要依據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加快排查整改,推動已審批機構全部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以下簡稱全國監管平臺)管理,同步實現培訓機構黨組織全覆蓋。
強化年審工作,對未納入全國監管平臺的機構責令限期納入;對拒不納入、逃避監管的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指導培訓機構將培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信息向社會公開,嚴防惡意漲價。
加強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嚴格落實預收費不超過5000元的上限要求,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收費專用賬戶,鼓勵培訓機構采取先培訓服務后收費方式運營。
來源:新聞聯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