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級各單位黨委(黨組)要積極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各項規定。要結合正在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正風肅紀專項行動的各項要求,針對節日期間不廉潔問題的特點和表現,有針對性地加強節前思想教育。要采取召開警示教育會、新聞媒體宣傳、發送廉政短信等多種形式,組織和引導黨員干部認真學習各項廉潔自律規定,再次明確道德“底線”和紀律“紅線”。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帶頭抵制“四風”,既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監督好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
《通知》要求,為進一步落實各項規定,特重申以下“十條禁令”:1.嚴禁用公款購買和贈送月餅等各種節禮;2.嚴禁用公款購買或接受各種商業預付卡、購物卡、消費券和電子禮品卡;3.嚴禁用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4.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利用培訓中心、療養所、機關食堂等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等;5.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和借機斂財;6.嚴禁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7.嚴禁以任何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獎金及其他各種形式的福利;8.嚴禁借節日之機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跑官要官、買官賣官;9.嚴禁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以及上級單位向下級單位、黨政機關向企事業單位攤派費用;10.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市紀委《關于加強重大節日期間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邯紀字〔2013〕25號)的有關要求。從節日前10天起至節日開始 (8月27日-9月5日、9月21日-9月30日),全市停駛1/3以上公車,節前所有上路行駛的公車須填寫并攜帶《公車行駛卡》;節假日期間(9月6日-9月8日、10月1日-10月7日),各單位公務用車須于指定地點加貼封條后統一封存,并認真填寫《公車編制表》和《公車封存表》,交由本單位值班室留存備查。凡是在節假日期間,正常工作須動用值班車和其它公務車輛的(含通訊保障、安全保衛、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車輛),一律嚴格實行“一事一車一登記”,認真填寫《值班車輛使用表》和《公車行駛卡》,并交由本單位值班室留存備查。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不斷加大對各項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始終保持懲治的高壓態勢。要會同公安、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組織自查、互查、巡查、財務檢查等多種形式的明察暗訪,重點查處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出入私人會所、參與高消費娛樂、送禮收禮、婚喪事大操大辦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各級公安交管部門要采取設立固定和流動檢查點等方式,對節日期間尤其是節前10天的公務用車上路行駛情況開展巡查和抽查,發現違反公車管理規定的情況及時上報市紀委。各級新聞媒體和通信公司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加強對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監督電話、網絡等多種途徑,暢通群眾揭發檢舉渠道,對頂風違紀行為,要堅持“零容忍”,從嚴從快從重處理,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決防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反彈。同時,對于落實責任不力、弄虛作假、有案不查、有案不報的單位,一并追究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關的責任。
[邯鄲新聞]本報訊中秋、國慶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久反對四風特別是隱形四風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