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聞]日前,消費者王某在曲周縣安寨鎮一鞋店購買一雙名牌皮鞋,剛穿了一天,感覺皮鞋穿著磨腳,便找到經營者要求換新。但該品牌鞋店要求消費者出示購買憑證時,消費者卻因為發票丟失無法出示,經營者因此拒絕更換,經多次協商無果后,消費者王某只好到曲周縣工商局求助。
曲周縣工商局立刻組織力量核實事情經過,開展調解。經過同經營者協商,經營者確定該商品確實是本店商品,執法人員本著誠信經營、長遠經營的理念對經營者進行說服教育,逐條講解消費者應享有的權利、經營者應盡的義務,經營者最終答應為消費者修好皮鞋。但是沒過兩天消費者又來投訴:“鞋修了兩次還是磨腳,一百多元買的鞋不能穿真是著急,扔了吧覺得可惜,又來麻煩你們工商局的同志幫忙解決。”工商執法人員不嫌麻煩,馬上陪同消費者王某找到經營者協商,最終經營者答應讓消費者繳納30元折舊款,為消費者更換了一雙新皮鞋。
消費者王某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在此曲周縣工商局提示消費者購買商品后一定要留好發票和消費憑證,以免發生糾紛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關新周 劉桂娟)
[邯鄲新聞]日前,消費者王某在曲周縣安寨鎮一鞋店購買一雙名牌皮鞋,剛穿了一天,感覺皮鞋穿著磨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