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銀行卡,只需摁幾下密碼,就能在取款機里取出現金或者刷POS機購物。不過你是否想過,一旦密碼泄露,卡里的現金就可能被不法之徒“偷取”,帶來難以彌補的經濟損失。這幾天,臨漳縣柳園鎮農婦龐某就遭遇銀行卡被盜刷的麻煩事。
龐某今年36歲,是保險代辦員。7月27日,她在中國工商銀行臨漳縣支行辦了一張銀行卡。此后,龐某用這張卡在POS機上轉過十幾筆保費,還在ATM機上存過現金。8月27日,她申請開通了“短信提醒”業務。9月9日,她的卡上收到700元轉款,余額累計為8618.36元。9月22日,龐某拿著銀行卡取款時,吃驚地發現卡內只有0.36元。當時,龐某的腿都嚇軟了。
接到反映后,臨漳縣工商銀行營業室負責人李學勇經過內部查詢發現,9月19日,龐某卡內的現金分3次轉到京東商城,第一筆轉走4618元,第二筆轉了3562元,第三筆轉款438元。隨即,李學勇以龐某的名義撥通京東商城客服熱線,客服表示“24小時內給予答復”。第二天上午,李再次與京東商城聯系,答復說“款已轉到賣家賬戶了”。
龐某告訴記者,她家里沒有電腦,也不會用手機在網上買東西,卡里的錢是被人盜刷了。仔細回憶,龐某說:“有一回在ATM機上存錢時,我不會操作,就把密碼告訴一個人,他幫我存了錢;還用POS機轉過幾次錢,摁密碼時沒有遮掩鍵盤,估計是泄露了密碼。”
李學勇解釋說,從龐某反映的情況看,她卡里的錢是被人盜刷了,盜刷的原因是信息泄露。被盜刷的錢能否追回?李學勇說,如果第三方公司(收款單位)是工商銀行的簽約客戶,銀行有義務幫助客戶追回被盜刷的錢款;就此案來說,收款的第三方公司(京東商城)不是工商銀行的簽約客戶,因此,龐某只有報案,依靠警方追回被盜錢款。
而龐某認為,銀行卡被盜刷了3次,一次都沒有“短信”提醒,影響了阻止盜刷和及時報案,工商銀行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龐某已向臨漳縣警方報案,案件正在偵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