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擬成立的“國家級引導基金”,邯鄲市引導基金出資5000萬元,省引導基金出資2500萬元,并申請報國家級引導基金4000-5000萬元支持,其中今年市引導基金出資4000萬元,省引導基金出資2000萬元,剩余資金由子基金管理公司募集,并申請國家階段性參股基金支持。除子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人外,其他單個出資人出資不得低于1000萬元。
子基金經營范圍為創業投資業務,子基金組織形式可以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以支持種子期、初創期和成長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目標。子基金對處于種子期的單個企業投資原則上不超過200萬元,對處于初創期的單個企業投資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對處于成長期的單個企業投資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不投資于流動性證券、期貨、房地產以及國家禁止從事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