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老肖講,典當行于去年9月份開門,由于受經濟環境等影響,還沒有正式營業。今年6月17日10點多,典當行突然停電了,會計小聶以為欠電費了,便拿著電卡下樓打算去充值。小聶回憶說,當她走到典當行門口時,迎面碰見一位男士,對方說:“你們電表有問題,你把這張票給老板。”說完轉身就走了。小聶拿著票上樓,老肖一看是一張邯鄲供電公司開具的違章、竊電通知書,咨詢電話是高開區供電所的,罰單用戶簽收欄空白。老肖急忙趕到現場,發現電表已被摘走了。當他們趕到高開區供電所詢問時,工作人員表示,發現這塊電表有竊電行為,電表是聯查辦摘走的,并且要罰款10.9萬元。
老肖說,供電公司在沒有通知典當行人員到場的情況下,就單方摘走了電表,這不妥當。如果懷疑這塊電表有問題,應該首先通知當事人到場,在雙方共同監視的情況下,現場封存電表,并交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檢測鑒定。典當行對供電公司摘表斷電的做法和“天價”罰款感到不可思議。
對此,邯鄲供電公司營業電費室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在日常檢查中發現典當行使用的這塊電表的電流與實測電流不符,懷疑竊電,當時通知了典當行,一名女士聲稱自己不是負責人,因此拒絕去現場,電力工作人員當場進行了錄像留作證據。另外,供電公司經初步檢查發現,在這塊電表計量芯片上涂抹有一種導電材料,俗稱導電膏,致使計量失準,走得慢。一負責人還解釋說,這塊電表2月份之前平均一個月的電費100多元,但春節后一個月平均只有幾十元,相差太大,也可以佐證有竊電行為。至于10.9萬元的罰款,他表示是根據有關規定計算出來的。
但老肖認為,門市是典當行租賃的,電表原來就有,是供電公司裝的,摘表的也是他們,電表有沒有問題誰知道?老肖表示,是否竊電,需要警方破案后由法院來判定。“如果我們有竊電行為,供電公司應當場提出警告,并提出處罰意見。若觸犯了法律,供電公司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不能這樣魯莽斷電,給我們扣上‘竊電’的帽子并給予‘天價’罰款。”
(石家莊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