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這天下午,李女士與丈夫攜帶好相關證件,去永年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民政局工作人員在核實兩人的身份時,對李女士的身份證提出質疑,認為她證件上的相貌與本人不符,不予辦理。因自己之前整形,拉過雙眼皮,李女士拿出戶口本,再三解釋。民政局工作人員就是不能認定是她本人。這幾日處理離婚事件,李女士本來就心情不好,她認為是民政局工作人員故意刁難,就和工作人員爭執起來。
爭執一番,民政局工作人員還是不給李女士辦理離婚手續,一氣之下,李女士報警救助。永年巡警大隊處警人員到達現場后,迅速了解情況,確認李女士現在的容貌與身份證相貌有出入,巡警和雙方當事人溝通后,問明李女士與丈夫離婚態度堅決,于是,讓李女士到戶政大廳加急辦理了臨時身份證,順利地辦理了離婚。
在此,民警提示,整容后容貌有明顯改變的,因無法識別是否是本人,會在銀行,民政,乘車,社保、保險等方面辦理業務時帶來不便,有此情況的市民,請及時到派出所辦理新的身份證,避免對生活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