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問題導向、清單管理、靶向治理、兜底監管”工作原則,以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接待餐飲單位、跨區域餐飲連鎖店為重點單位;以旅游景區及周邊、中小學校、高等院校校園及周邊、農村集體聚餐、餐飲聚集區、高速公路服務區等人流量較大的區域為重點區域;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節假日、暑期、中考高期間、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等特殊時段為重點時段。要求各級監管部門強化責任落實,規范監督行為,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的頻次和力度,對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及學生配送餐單位每年監督檢查不少于4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公眾飲食安全。同時,市局將堅持“四不兩直”方式,采取明察暗訪、飛行檢查、“雙隨機”、督導檢查等不同形式,對餐飲單位及各縣(市、區)食品安全餐飲監管部門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