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逾200名邯鄲碧桂園天璽項目業主聚于該項目營銷中心,拉有6條白色條幅,集體高呼“碧桂園大騙子,退房、退房”。原因或是購房時碧桂園方承諾的對口雙優學區可能無法兌現。另外,因之前涉嫌違規預售,造成業主無法享受購房“去庫存”政策中的契稅補貼。故業主要求退房,但遭拒。
邯鄲碧桂園天璽項目業主集體打出條幅維權
事件追溯:
繳納認籌金1萬享99折 邯鄲碧桂園違規認籌披上理財新外衣
碧桂園天璽項目引發了購房者的高度關注,認籌當天更是出現了一號難求的盛況。記者調查發現,位于邯鄲市聯防路的碧桂園天璽8月20日對外公開認籌,當時預售證并未辦理。
8月19日18點,距離碧桂園天璽認籌還有15個小時,記者來到位于聯防路與光明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碧桂園天璽售樓部門前,看到門前已經排起了長隊。
8月19日18點碧桂園天璽違規認籌前售樓部門前排的長隊
8月20日一早,營銷中心門前已經聚集了大量的購房者,一號難求。
8月20日早晨碧桂園門前的購房者
認籌當天,告知業主繳納1萬元認籌款,開盤后可享受99折優惠??僧敃r問及是否有預售許可證時,置業顧問含糊其辭的說:“我們開盤的時候所有證件都會辦下來,這個您可以放心。”
購房者繳納了一萬元認籌款,并最終以投資款的名義開了收據。
上午10:30左右,有三男一女在碧桂園售樓部門前張貼告示,貼的告示為《邯鄲市房產稽查執法大隊關于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預警通知書》。上面明確寫道“碧桂園天璽項目,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嚴禁以該項目名義收取任何費用。如有違反,涉嫌非法集資和合同詐騙,將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通知書》剛貼上還沒5分鐘,就被碧桂園的工作人員撕掉。
碧桂園天璽售樓部門口張貼的執法隊預警通知書
業主陳女士表示,8月20日認籌當天她繳納了1萬元認籌金,選房時又繳納了4萬元,后補繳全款后簽了購房合同,總房價近110萬。
事件進展:
多項承諾或無法兌現
碧桂園天璽項目在宣傳時承諾了可以入讀邯鄲市實驗小學
業主紛紛表示,當時選擇碧桂園天璽項目,主要是因為開發商承諾了該項目對口小學為邯鄲市實驗小學,并且該項目的宣傳廣告也是對口邯鄲市實驗小學,考慮到孩子將來可以上邯鄲市實驗小學,所以就接受了逾8500元一平米的高房價。
2016年邯鄲出臺了房地產“去庫存”政策,但是碧桂園天璽項目的業主,因為之前認籌時所繳的5萬元認籌金交給了第三方機構,所以在契稅補貼政策上產生異議,故契稅補貼政策無法享受。
2月18日,記者在該項目營銷中心看到陳女士所購樓棟的預售證是在2016年11月份才取得,陳女士在2016年8月份認籌時,該項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業主又表示,當時繳納認籌金1萬亦在項目營銷中心,開具的收據亦是投資款,但投資收益至今未有說法。
期間,業主們數次與碧桂園天璽項目方交涉,始終無果。
2017年1月14前后,百余業主再次找到項目負責人洽談相關事宜,項目方稱一個月后(2017年2月18日)答復結果。
下視頻為:2017年1月14前后的一次交涉過程
事件結果:
業主集體訴求退房 項目方稱:不能確保承諾兌現
2月18日,業主集體再次和項目談判,但最終無果
2月18日,矛盾終于演變成集體向項目討要說法,拉上條幅,圍堵碧桂園天璽營銷中心。
部分業主表示,承諾的優質學區房不能兌現,屬于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碧桂園拒絕退房,家庭再無力購買其他學區房的能力,更無法接受的是自己家的孩子恐被耽誤。
2月18日,碧桂園天璽項目營銷負責人張麗鑫稱,承認之前對業主的承諾,關于業主的訴求正在積極協調,但不能確保承諾能夠兌現。
事件追問:
律師:違規認籌涉嫌非法融資,承諾無法兌現涉嫌欺詐
關于碧桂園認籌是否違規問題,記者咨詢了律師,律師告訴記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建設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不得以認籌、認購、預定、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如有違反,涉嫌非法集資和合同詐騙。”
記者拿出了置業顧問替記者簽署的多份文件以及收據給律師看,律師告訴記者,雖然認籌款披上了理財產品的外衣,但仍然不能改變該筆錢是作為購房預定款的性質,依然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前提下違規預售。
律師說:“這筆錢如果是作為理財款的話,問題就更大了。首先,融鑫商業保理有限公司發行的‘認籌寶’理財產品,應該屬于證監會監管范疇,在該產品對外募集資金前,應該在相關監管部門備案,但是現在并沒有看到任何備案信息。其次,投資人購買理財產品前,應該先填寫風險測試問卷并根據風險等級選擇匹配的理財產品,在閱讀理財產品說明書后,親自抄寫風險確認書并簽字。而在整個流程全部缺失的情況下,還是置業顧問替購房者簽名買的理財產品,這是嚴重的違規行為,風險極大。第三,根據置業顧問替購房者簽署的《投資協議書》規定,在理財產品未到期前,只要開盤購房了,本金就作為購房款轉入開發商賬戶,而收益轉入購房者并不了解的‘匯有房’賬戶內,理財收益情況以及是否真的會有收益并沒有人告知購房者,那這筆錢到底算是投資理財款還是購房定金呢?”
律師提醒購房者,一萬元的認籌款不論是作為購房定金還是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款,繳納目的都是為了買房,在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前提下,提前繳納都有風險,需謹慎對待。
認籌款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