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0時許,紅廟鄉賈某醉酒后多次用電話撥打騷擾110警務公用平臺,辱罵接警員,長時間占用接警線路,導致接警臺出現了警情排隊現場,嚴重影響了110的正常工作秩序。后紅廟派出所民警根據掌握的線索,將賈某傳喚至派出所。
經訊問,賈某對其無故占用110公共警務資源、謾罵侮辱接警員的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賈某行為構成擾亂單位秩序。目前,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機關提醒
110是反恐維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重大緊急信息處理、緊急警務活動協調、接受群眾報警求助的重要部門和主渠道,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應依法、珍惜、合理利用110資源,保障110更好地發揮打擊違法犯罪、服務群眾的效能。對撥打110取樂、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報假警等行為,公安機關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嚴肅進行處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