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公安局冀南新區分局光祿派出所成功調解一起由“討賬”引發的打架糾紛案件。村支部書記因為動手打了村委會副主任,一次性賠償對方7萬元,雙方承諾以后也不再因為該事情發生爭執。
據冀公(光祿)調解字(2017)005號調解書中顯示,今年1月20日9時許,在村大隊院內,村委會副主任張某向村支部書記索要清理垃圾費時,二人發生爭吵。其間,村支部書記用右手朝張某左臉部打了一下。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村支部書記一次性賠償村委會副主任張某醫藥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萬元。自和解之日起,張某不再追究村支部書記任何法律責任。
俗話說沖動是魔鬼,這位村支部書記一“出手”就高達數萬元,估計事后也是追悔莫及。警方再次提醒,遇到棘手問題一定要冷靜,有糾紛可以協商或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動手打架只能加深矛盾,除了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外,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燕趙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