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小散亂污”整治工作開展以來,我局環安大隊立足本職,主動作為,深入排查污染環境犯罪線索,近期,對一名涉嫌污染環境的中小企業業主依法行政拘留。
2017年11月1日,環安大隊民警在日常巡查時發現,魏縣張二莊鎮某村老工業區一處院內大門緊閉,據民警掌握情況來看,院內有家生產顆粒的違法企業,但該企業早期已被取締。但廠房內不時傳來聲響,民警隨即展開調查,發現該廠仍有生產跡象。辦案人員在現場取證的同時,結合縣環境保護局將該非法小顆粒業主張某東口頭傳喚到單位進行訊問。經訊問,張某東對自己環境污染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該小顆粒加工點利用水泥袋等編織袋生產小顆粒,并將清洗編織袋的廢水隨處排放,屬于重污染小企業,以前已經被縣環保局取締。但是,該小塑料顆粒加工點業主為了自己的利益,無視法律存在,再次進行生產,對空氣、水源造成了嚴重污染。對此,環安大隊聯合縣環保局立即再次對其進行毀滅性取締,使其喪失生產能力。
目前,該企業業主張某東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