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5日,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某公司當事人發布服務內容不夠準確、清楚、明白的廣告。當日,執法人員將此案立案調查。經查明:該當事人于2018年3月29日簽訂廣告播放合同,自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10月8日,簽約時間6個月,播放10秒的廣告宣傳,每天不低于80次。廣告內容為:全國流量不限量,不限量才過癮 。該當事人未能將相關套餐服務內容及資費情況限制條款明確清楚的表示。目前,該案經調查取證,處罰告知,現已辦結。近段時間,我市一些媒體發布了許多含有“流量不限量”等字眼的電信廣告,該廣告宣傳內容和實際使用并不一致,存在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的問題。
針對此種問題,市工商局通過約談,要求三大運營商和廣告發布者對相關廣告內容迅速進行自查整改,立即停止發布含有“流量不限量”內容的電信類廣告。同時,要求其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進一步規范商業廣告宣傳行為,自覺維護公平有序的消費環境。
截至目前,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共責令停止發布相關廣告823個,召開行政約談會議21次,216人次參加約談;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12起,已結案2起,行政罰款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