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對口有關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省大氣辦通知精神,經邯鄲環境監測中心、市生態與農業氣象中心及專家組聯合會商研判,預計2月21日—2月28日,我市擴散條件持續轉差,空氣質量將依然處于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自2019年2月21日8時起,將重污染天氣Ⅱ級(橙色)應急響應升級為Ι級(紅色)應急響應,并進一步加嚴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F將重點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建議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幼兒園、中小學校停止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加強自我防護;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
二、全市鋼鐵、焦化、電力、磚瓦窯企業要在認真落實錯峰生產措施的基礎上,繼續嚴格執行《關于強化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緊急通知》(〔2019〕5號)。
三、其他涉氣企業要按照《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邯政字〔2018〕88號)執行重污染天氣Ⅰ級(紅色)應急響應減排措施(水泥企業承擔民生工程的窯磨一體機除外)。
四、所有錯峰生產企業在嚴格執行《邯鄲市2018-2019秋冬季大宗物料錯峰錯時運輸工作差別化管控實施方案》(邯氣領辦〔2018〕276號)的基礎上,物料運輸車輛再壓減50%。各級交通運輸、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督導落實。
五、周一至周五,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城區繼續執行機動車常態化限行措施,即:周一至周五,分別限行尾號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六、市主城區和縣(市、區)城區內,柴油農用車、拖拉機、建筑垃圾運輸車 、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和其它重型載貨車輛、工程機械(使用清潔能源和取得通行證的除外)禁止上路行駛。
七、強化煙花爆竹、垃圾、秸稈、荒草禁放禁燃管控。主城區及通道縣(市、區)全面排查區域內燃放情況,發現露天焚燒問題,要高限處罰,嚴肅追責。
八、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城市及周邊、城市道路、料堆場、公路、露天礦山等揚塵管控,要把城市及周邊裸土、裸地作為重點,通過苫蓋、綠化等措施,嚴防起塵。
九、科學合理安排城市道路濕掃抑塵作業。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合理增加主干道路和易產生揚塵路段的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各級各有關部門主要及主管領導要親自安排,親自調度,身先士卒,帶頭夜查。各級生態環境、 建設 、城管執法 、交通運輸 、公安等部門,要組織專門執法隊伍,輪班督導,一線推動,嚴抓嚴管,確保各項應急管控措施落到實處。
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19年2月20日